新同学:
你好!祝贺你光荣地成为了省部共建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湘潭大学学子!
在你即将来到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家乡——湘潭深造的时候,请你和你的家长仔细阅读这份《新生入学须知》。
报 到 须 知
一、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2008年8月28、29日)来校报到(请不要提前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凭乡或街道以上单位证明,向我校学生工作部(处)请假(电话:0732-8293149)。无故逾期半个月不来校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中的党员、团员须自带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转至湘潭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员关系由新生持毕业学校团委介绍信直接交至所在学院团委。
三、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正式户口迁移证(根据本人意愿,实行户口迁移自愿原则,户口迁移手续的具体要求见后)。
四、新生须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十张,免冠二寸照片二张,可自带生活用品。
五、入学路费、行李托运费自理。
六、新生务必提高警惕,注意安全。证件、钱物要注意保管好,以防扒窃,丢失。新生的学杂费、生活费可以通过当地建设银行用你收到的存折办理通存手续,或者以汇兑的方式汇入,具体方法见《缴费须知》。
七、新生报到期间,学校在湘潭火车站、湘潭长途汽车站及湘潭汽车西站均设有接待站,有专车迎接,新生也可以从湘潭市乘6路、13路或107路公共汽车直达湘潭大学。
缴 费 须 知
我们随录取通知书寄来了你的实名储蓄卡,请认真阅读以下要求,并按规定办理缴费及其他相关手续。
一、储蓄卡的使用
此储蓄卡为你在校期间缴纳学杂费、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办理助学贷款等业务的代扣代发账户,入学第一年银行免收年费,以后年度将按建行统一标准收取,请予妥善保管。储蓄卡如有遗失,请及时挂失补办,并且不要随意销户,以免在校期间因帐户问题给你带来不便。
新生存款前,请按照随储蓄卡一同寄来的密码函上的初始密码,在当地建设银行网点的自助设备上及时进行密码修改,修改后的密码最好不要采用出生年月日组合、六位连续数字或六位相同数字,以免丢失时被他人套用密码而造成经济损失。
新生当地无建行营业网点的,请妥善保管好你的储蓄卡,在来校报到后15日内到湘潭市建行湘大分理处进行储蓄卡密码修改。
特别提醒:储蓄卡初始密码为密码函提供的密码,请妥善保管储蓄卡,并及时修改成为自己的密码。
二、缴费办法
1.新生修改密码后请于
2.家庭所在地无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的新生须在本地任何银行网点通过汇款方式于
3.此储蓄卡为你在校就读期间长期使用的银行帐户,卡内余额不能为零,每位新生请务必按专业类别的学杂费标准总额另加1元存入或汇入你的储蓄卡账号,否则我校将无法为你代扣代缴学杂费。
4.已按上述规定足额将学杂费存入或汇入了本人储蓄卡账户的同学,学杂费将由我校自动根据你专业类别的收费标准统一扣缴。来校报到时,请直接到各学院新生接待站领取你的缴费收据,新生凭收据办理其他入学手续。
5.如对存款或汇款程序存在疑问,请致电95533或0732-8293304、8293319电话咨询。
三、新生报到流程
当地建行存款或其他银行汇款→各学院新生接待站领取缴费收据→凭缴费收据办理其他入学手续。
四、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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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学杂费(单位:元) |
适用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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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
公寓住宿费 |
代收费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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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哲理类 |
普通专业 |
3800 |
1200 |
1310 |
6310 |
历史学、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哲学、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法语、德语、汉语言文学、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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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专业 |
4940 |
1200 |
1310 |
7450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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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教管类 |
普通专业 |
4000 |
1200 |
1310 |
6510 |
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图书馆学、档案学、经济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统计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人力资源管理、国际政治、对外汉语、法学、社会学、文化产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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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专业 |
5200 |
1200 |
1310 |
7710 |
会计学、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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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类 |
普通专业 |
4200 |
1200 |
1310 |
6710 |
材料物理、测控技术与仪器、微电子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工程力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材料化学、工业设计、软件工程、建筑设施智能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生物工程、制药工程 |
|
热门专业 |
5460 |
1200 |
1310 |
797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信息与计算科学、网络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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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新闻传播类 |
普通专业 |
6000 |
1200 |
1310 |
8510 |
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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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专业 |
8000 |
1200 |
1310 |
10510 |
艺术设计、动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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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安类 |
热门专业 |
6500 |
1200 |
1310 |
9010 |
药学 |
五、有关收费说明
1、学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2、住宿费:学校有普通宿舍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每年600元和1200元。学校先统一按1200元预收,新生报到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多余款退还。
3、代收费:
(1)录取费,每人40元。
(2)教材费,每人预收1000元,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体验费,每人45元。
(4)军训服装费,每人65元。
(5)学生保险费(含学生平安险、意外伤害险和附加住院医疗险),每人每年40元,四年一共收取160元。
学生保险费按照自愿原则购买,不愿购买保险的学生,可在报到现场凭缴费收据及有关凭据退款。
咨询电话: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0732-8292123、8293926、8293099
建设银行湘大分理处:0732-8293319、8293304
新生入校办理 常住人口/暂住人口 登记须知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教育厅[2003]33号文件精神,新生入学时可根据本人意愿,实行户口迁移自愿原则。对迁移户口和不迁户口的两种情况,分别作出如下规定:
一、迁移户口的学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报到程序单和一张一寸免冠近照,到学校派出所办理常住人口入户登记手续。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和其他对应项目必须一致。如有涂改,须加盖相关印章方可入户。
二、学生户口迁入地点:湖南省湘潭市 湘潭大学。
三、不迁移户口的学生,入学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和两张一寸免冠近照,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暂住人口登记手续(农村户口不迁户口的学生,可凭本人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手续)。入学时未迁户口来校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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